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做好2017年“44118太阳成城集团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4-18
浏览量:

材学〔2017〕6号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做好2017年“44118太阳成城集团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培养更多热爱祖国、拥护民族政策的少数民族人才,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香港校友会于2010年起在我校设立“44118太阳成城集团香港校友会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现就2017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15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1000元。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4.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上一年度不能有两门专业必修课挂科。

5.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44118太阳成城集团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登录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提出本院建议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公示。

4.报香港校友会审批。

五、其它事项

各年级学生于4月20日之前将《44118太阳成城集团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交至学工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44118太阳成城集团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17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做好2017年“44118太阳成城集团香港校友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