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请各学院、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其中化学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每个学院可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除上述两个学院外,其他每个学院、单位可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
2、报送形式: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与《2015年度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七份,其中1份需学院、单位分管科研的负责人在“项目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签字并盖学院、单位公章)交学院、单位汇总后与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学院、单位分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一并报送交至校科技处,电子版《申请书》与《汇总表》也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校科技处;
3、涉及技术研发内容的项目需提供近期的科技查新报告;
4、由于项目申报需经省教育厅推荐,本次项目申报校内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
校科技处联系人:
张向宁 电话:22865524 邮箱:zhangxn@fzu.edu.cn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2
附件 1、关于做好2015年度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
3、2015年度福建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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