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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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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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闽科协发〔2016〕23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上述通知要求,组织本次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委会,积极开展推荐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参评论文要求

1、本届评选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

2、凡申请参加评选的学术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会学术年会、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过的论文。

申报一等奖的学术论文必须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或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

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以外省科技人员为主、合作撰写的论文,不参加我省评选。

3、各单位申请参评论文控制在1-2篇,申报一等奖的论文仅限1篇。

二、学术论文评委会要求

评委会由至少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奇数),并确定组长一名。各单位评委会应认真评审每一篇论文,按评分标准给予打分,写明评审意见和建议评定等级,评审意见和评分应具体、客观、公正。

三、申报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1、相关纸质报送材料如下:

(1)“学术论文评审表”一式四份(其中三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见附件2)。凡建议评为一等奖的学术论文,必须在评审表中附上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高级专家的推荐评语和签名;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或会议交流证明,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四份(其中三份遮盖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3)经单位签章的推荐统计表和申报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其中统计表中的论文学科指理、工、医、农和交叉学科;

(4)经单位签章的高校科协评委会名单(一式一份,见附件4),其中专家学科是指一级学科。

各单位需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将本单位《推荐统计表》、《申报情况统计表》、《评委会名单》电子文件发送电子邮箱:kycchenhm@126.com。

2、报送日期和地点

截止日期:2016年5月9日,报送地点:44118太阳成城集团科学技术协会(44118太阳成城集团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慧敏,电话:22865529

附件:

附件1:闽科协发〔2016〕23号文

附件2:学术论文评审表

附件3:推荐统计表和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4:高校科协评委会名单

44118太阳成城集团科技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