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二级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有关规定,请各党支部及时做好党员交纳党费和党费证登记情况的检查落实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党费收齐并上缴院党委。党员党费交纳标准见学校《关于做好第一季度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及交纳标准重申的通知》http://info.fzu.edu.cn/zh/show.do?id=18793:
每位教工党员在工资变动后,要自觉主动向党支部报告,主动、按月、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
请各党支部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及时做好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党委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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